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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牌照SFC申请

   香港作为亚洲金融市场的主要离岸及非离岸中心,不论从监管架构的成熟度、专业知识及产品开发等方面,都处于国际金融市场前列,是国际投资者投资于亚洲的首选平台。由于国内的A股市场并未完全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始踏入香港市场,通过在香港设立公司来引入海外的投资者。香港的金融牌照分类,热门金融牌照为1、2、4、6、9号,香港证监会对不同类别的牌照申请的要求有区别,牌照的申请难度也不一样。香港证监会规定,申请牌照需要2位香港持牌责任人,而持牌责任人需要有3至5年连续公开的资本市场业绩记录以及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同时,企业也要求在香港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去协助运营公司。通常,获得独立的香港金融牌照,是一家公司实力雄厚的背书。 

 

   香港市场执行的是金融牌照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开展股票、金融衍生品、外汇以及黄金等品种的交易。最热门的9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发布执行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第9类受规管业务资格牌照,即资产管理牌照。持有该牌照,意味着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获得了“通行证”,不仅可以直接参与境外的投资,还可管理运用海外投资者的资金。4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批准机构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牌照。 

 

   作为国内的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国际信托、私募基金公司,如何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成功获发这几张金融牌照,全面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资,拓展投资标的范围,丰富投资人的产品选择;另一方面可以把握住海外市场的投资机遇,提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及市场竞争力,迈入国际化资产管理公司之列。 牌照申请公司至少要有两名高管(RO)负责公司管理,并在其中任命一名为执行董事。申请公司及其高管、员工和股东都必须符合香港证监会规定的适当人选原则。香港证监会将对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及财务状况、教育及其他方面资质、拟开展业务方面的相关经验、正直公平地开展受监管业务活动的能力、公司声誉以及财务稳健性进行评估。 监管要求:持牌公司必须一直保持实缴股本和流动性资本不少于最限资本要求。持有客户资金的持牌人必须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所有持牌人必须保留财务清偿能力和财务状况、财务教育概述、内部合规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记录。所有持牌人必须按照国际认可的会计标准合理保留财务记录,提交月报、季报和年报。所有公司都必须向公众披露财报。

 

香港证监会现有的牌照种类

牌照编号

   受规管活动


第1类

   证券交易


第2类

   期货合约交易


第3类

   杠杆式外汇交易


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5类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7类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第8类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


第10类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第11类

   场外衍生工具产品交易或就场 外衍生工具产品提供意见(尚未实施)


#第12类

   为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提供客户结算服务(尚未实施)


 

现有的10种牌照的现实应用

   受规管活动

现实应用


1号

证券交易

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经纪服务
为客户买卖债券
为客户买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
配售及包销证券


2号

期货合约交易

为客户提供指数或商品期货的买卖/经纪服务
为客户买入/沽出期货合约


3号

杠杆式外汇交易

以孖展形式为客户进行外汇交易买卖


4号

就证券提供意见

向客户提供有关沽出/买入证券的投资意见
发出有关证券的研究报告/分析


5号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向客户提供有关沽出/买入期货合约的投资意见
发出有关期货合约的研究报告/分析


6号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为上市申请人担任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人
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提供意见
就《上市规则》的合规事宜为上市公司提供意见


7号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


8号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为买入股票的客户提供融资并以客户的股票作为抵押品


9号

提供资产管理

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管理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
以全权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10号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就公司、债券及主权国的信用可靠性拟备报告


 

对申请人资本的要求

牌照类型

缴足股本的最低数额

流动资本金的最低数额


1号牌照
a)若该机构属于核准介绍代理人或买卖商;
b)若该机构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c)其他情况

不适用

50万港币


10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2号牌照
a)若该机构属于核准介绍代理人、买卖商、期货非结算式交易商;
b)其他情况

不适用

5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3号牌照
a)若该机构属于核准介绍代理人;
b)其他情况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3000万港币

1500万港币


4号牌照
a)若该机构就证券提供意见的同时,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发牌条件所规限;
b)其他情况

不适用

1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5号牌照
a)若该机构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的同时,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发牌条件所规限;
b)其他情况

不适用

1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6号牌照
a)若该机构担任保荐人
持有客户资产
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b)若该机构并非担任保荐人
持有客户资产
不得持有客户资产

10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1000万港币

1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不适用

10万港币


7号牌照
若该机构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8号牌照
若该机构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10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9号牌照
a)若该机构提供资产管理的同时,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发牌条件所规限;
b)其他情况

不适用

1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10号牌照
a)若该机构提供信贷评级服务的同时,受到不得持有客户资产的发牌条件所规限;
b)其他情况

不适用

10万港币


500万港币

300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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