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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的优势

一,有限合伙基金 (LPF)适用于私募投资基金


包括:

•风险资本、私募股权和收购基金;

•房地产基金;

•基础设施和项目资金;

•特殊情况和混合基金;

•信贷资金;

•对冲基金;

•投资于数字资产(如加密货币和虚拟

资产)的资金



二,有限合伙基金的组成

根据书面协议,例如有限合伙协议,至少应有两个合伙人

(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General Partner ):个人,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

非香港公司或境内/境外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 ):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受托人,非法人团体或任何其

他实体或团体。



三,法律责任

有限合伙基金本身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普通合伙人 (GP) 

对基金的债务和负债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基金的管理和控制负责。

有限合伙人(LP)

责任**于他们对基金的投资承诺,并且不具备有限合伙基金所持有基金日常

管理权或控制权。



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优势

❖ 对投资范围无限制

❖ 灵活的出资和利润分配

❖ 合伙人可自由制定合同条款

❖ 简便的注销和解散机制

❖ 根据统一基金免税制度免征香港利得税

❖ 有限合伙基金的权益不属于“香港证券”,因此,针对有限合伙基金权益出资、转移或撤回

不征收香港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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