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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债人牌照

放债人牌照 规管机关


任何人在香港经营放债人业务必须领取放债人牌照。放债人的领牌事宜及放债交易受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规管。


牌照法庭

负责就放债人牌照申请作出裁定及发出牌照。


放债人注册处处长 (现由公司注册处处长兼任)

负责处理放债人牌照,牌照续期及在牌照上签注的申请;并备存放债人登记册以供公众查阅。


警务处处长

负责执行《放债人条例》,包括审查放债人牌照、牌照续期及签注的申请,以及调查有关放债人的投诉。


查阅有关「持牌放债人」的资料

如要查阅持牌放债人的注册详情,可于查册服务时间前往下述地址: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13楼
公司注册处
放债人注册办事处
查册服务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45 至 下午12:45
下午1:45 至 下午 5:00

放债人牌照持牌人名单现提供如下,以供免费查阅及下载:

  1. 由2016年10月3日起,所有交付公司注册处的放债人牌照或牌照续期的申请,除所须的申请文件外,亦必须连同有关的补充资料页一并交付。

    详情请参阅下列资料小册子:

    如何申请放债人牌照 (pdf格式)

    如何申请放债人牌照续期 (pdf格式)

    放债人条例规定缴交的费用 (pdf格式)

    「放债人牌照的新签发 ∕ 续期以及在牌照上签注的申请指引」(pdf格式)。(由香港警务处牌照课放债人牌照组发出)

    放债人牌照或续期申请的公告会刊登在政府宪报、英文虎报及经济日报。

    放债人牌照有效期为12个月,申请牌照续期须于牌照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

  2. 领取牌照的申请 - 个别人士/合伙
    1.
    表格 2
    个别人士为其本人或合伙领取牌照申请书
    8,800港元
     
     
    2.
    表格 4
    支持个别人士为其本人或合伙而申请牌照的陈述书
     
     
    新增
    3.
    SIS-2
    补充资料页 -个别人士为其独资经营或合伙申领放债人牌照
    [由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4.
    SIS-2A
    补充资料页 – 适当人选准则 – 个别人士为其独资经营或合伙申领放债人牌照
     
     
    领取牌照的申请 - 公司
    5.
    表格 3
    公司申领牌照申请书
    8,800港元
     
     
    6.
    表格 5
    支持公司申请牌照的陈述书
     
     
    新增
    7.
    SIS-1
    补充资料页 -公司申领放债人牌照
    [由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8.
    SIS-1A
    补充资料页 – 适当人选准则 – 公司申领放债人牌照
     
     
    牌照续期的申请 - 个别人士/合伙
    9.
    表格 6
    个别人士为其本人或合伙将牌照续期的申请书
    8,800港元
     
     
    10.
    表格 8
    支持个别人士为本人或合伙而申请牌照续期的陈述书
     
     
    新增
    11.
    SIS-4
    补充资料页-个别人士为其独资经营或合伙申请放债人牌照续期
    [由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2.
    SIS-4A
    补充资料页 – 适当人选准则 – 个别人士为其独资经营或合伙申请放债人牌照续期
     
     
    牌照续期的申请 - 公司
    13.
    表格 7
    公司牌照续期申请书
    8,800港元
     
     
    14.
    表格 9
    支持公司申请牌照续期的陈述书
     
     
    新增
    15.
    SIS-3
    补充资料页-公司申请放债人牌照续期
    [由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6.
    SIS-3A
    补充资料页 – 适当人选准则 – 公司申请放债人牌照续期
     
     
    其他表格
    17.
    表格 11
    豁免受《放债人条例》的指明条文限制的申请书
    770港元
     
     
    18.
    ML-ATP-1
    持牌放债人为批出贷款而委任的第三方详情通知书
     
     
    19.
    ML-ATP-2
    持牌放债人委任的第三方的详情更改通知书
     
     
    20.
    ML-ATP-3
    持牌放债人委任的第三方的终止委任通知书
     
     
如欲查询更多放债人牌照有关的资料,请与我们仁港永胜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点击联系公司注册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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